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岗位聘任要求,现将我院拟聘用聘员名单(劳务派遣制)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拟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备注 |
1 | 曾春嫔 | 女 | 收费员 | 会计电算化 | 大专 | 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
公示时间2017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77号,邮编:518111,电话:8468140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