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我局于2016年3月组织开展了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详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组织考核等程序,确定第四批4名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监督举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8日
五、第四批拟聘4人(详见附件)
六、受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邮编:510030,联系电话:83180893。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