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要求,根据本单位的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单位今年招聘12人(招聘单位均已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相应空岗)。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须具备本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岁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17日后出生)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资格审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7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http://www.tjfdc.gov.cn)、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jgfxy.com.cn)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2017年5月8日-5月16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可登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www.tjfdc.gov.cn)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jgfxy.com.cn)下载并填写《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填写完毕报名表及本人电子简历以“2017应聘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到gfxy_rsc@163.com邮箱。
联系人:孟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2-63303803;13821223642;18920524717。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8:00至2017年5月21日18:00结束。
审查时间:2017年5月17日8:00至2017年5月23日18:00结束。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经过资格审核和筛选后,5月23日前,学院人事处将以邮件回复和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因工作量较大,对未通过初审者,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将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http://www.tjfdc.gov.cn)、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jgfxy.com.cn)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提供下述材料,并严格按照下述顺序装订成册。
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
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2017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④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⑤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⑥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1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资格审查时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及试讲(或实操考核)两个部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等。面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http://www.tjfdc.gov.cn)、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jgfxy.com.cn)上发布。
3.公布成绩
公开招聘成绩确定后,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http://www.tjfdc.gov.cn)、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jgfxy.com.cn)公布考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考试总成绩排序(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名单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http://www.tjfdc.gov.cn)、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jgfxy.com.cn)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异议影响聘用结果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确认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17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63303803
监 督 电 话:022-63303800;022-23145219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