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2017年衡阳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来源:易贤网 阅读:1053 次 日期:2017-05-05 09:15:36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年衡阳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文化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湖南省生源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投档分+专业成绩;海南省、浙江省生源综合成绩为考生投档成绩;其他省生源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投档分×40%+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如与当年生源省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734-8486615,传真:0734-8484941,电子邮箱: zs@hynu.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ynu.cn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