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经中共东源县委研究决定,在东源县范围内公开选拔4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作如下公告。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范围
(一)在东源县范围内公开选拔:
1、乡镇人民政府镇长1名(女);
2、共青团东源县委书记1名;
3、乡镇党委委员或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4、信访局副科级信访专职督查员1名。;
(二)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
1、东源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
2、东源县规划局副局长1名;
3、东源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二、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公开选拔乡镇人民政府镇长(女)的资格。
(1)女性;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或在职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3)37周岁以下;
(4)中共正式党员;
(5)任副科职1年以上或副科级2年以上,非公务员(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须任正科级3年以上。
2、公开选拔共青团县委书记的资格。
(1)33周岁以下;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或在职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任副科职1年以上或副科级2年以上,非公务员(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须任正科级3年以上;
(2)30周岁以下且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条件放宽为:①现任正股职3年以上;②非公务员(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须担任单位中层管理职务以上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中共正式党员。
3、公开选拔乡镇党委委员或人民政府副镇长的资格。
(1)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或在职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2)30周岁以下;
(3)任科员2年以上; 非公务员(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须任副科级3年以上,或担任单位中层管理职务以上且担任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4、公开选拔县信访局副科级信访专职督查员的资格。
(1)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或在职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中文或行政管理专业;
(2)35周岁以下;
(3)任科员2年以上; 非公务员(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须任副科级3年以上,或担任单位中层管理职务以上且担任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4)具有乡镇、村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公检法司、农口、信访等相关部门3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公开选拔县旅游局副局长的资格。
(1)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旅游管理相关专业;
(2)35周岁以下;
(3)任科员2年以上,担任旅游管理相关专业中级技术以上职务; 非公务员(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须担任旅游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4)具有在旅游相关单位或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
6、公开选拔县规划局副局长的资格。
(1)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城乡规划专业;
(2)35周岁以下;
(3)任科员2年以上,担任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以上职务; 非公务员(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须担任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4)具有在规划建设相关单位或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
7、公开选拔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副科级)的资格。
(1)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2)35周岁以下;
(3)任科员2年以上,担任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以上职务;非公务员(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须担任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4)具有在园林绿化相关单位或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行政拘留的;
4、其他按政策不允许提拔使用的。
(四)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至2012年5月31日。
三、选拔程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委托省级有关机构根据公选职位命题,由命题专家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选拔职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试题委托省级有关机构根据公选职位命题。面试前,对拟进行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设评委7名,邀请外地有关专家组成,同时邀请县委委员,不是县委委员的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成员和公选职位所在的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各10人,抽签产生)现场观摩和评议,评议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定(优秀为100分,良好为8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为40分)。公选职位所在的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只对本单位公选职位进行评议。面试成绩按评议分占40%、专家评委评分占60%计算总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县公选办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
3、组织考察。各公选职位取面试成绩第一名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前对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并征求所在单位以及纪检监察、计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意见。经体检、公示、考察发现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
4、讨论。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任职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进行讨论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5、公示任命。公选职位拟任职人选,在公开栏和互联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其中乡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人选,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待遇管理
(一)待遇。任职后享受同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正式任职后,居住地在河源市外的干部,服务满5年后,一次性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
(二)管理。公开选拔的职务除乡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外,其他职务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从任命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东源县外的须签订5年(含试用期1年)的服务协议;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具备公务员身份的按科员职务安排工作,非公务员的根据具体实际安排适当工作。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用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形式。报名时填写《东源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单位推荐函(推荐理由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东源县以外的需提供任职文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相片3张(同时提交报名表的电子文本)。在河源市政府网(http://www.heyuan.gov.cn)和东源县政府网(http://www.gddongyuan.gov.cn)发布的《关于东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可下载报名表。每个职位报考人数必须达到1:8以上,方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数低于1:8的,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2012年6月11日—6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地点: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县政府大院2号楼2203房(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邮编:517500。邮寄资料以寄出时的邮戳时间为准。联系人:蓝锦建、郭宇燕,联系电话:0762-8831115(传真),电子邮箱:2yy@163.com。
六、纪律监督
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公选资格。工作人员在公选过程中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东源县纪委监督投诉电话:0762-8831311。
东源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
注:《东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来源于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最近更新:6月11日。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东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doc”的文件。《东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2、《东源县县情概况》(待更新)
注:非公务员(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包括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