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方案》,本次提前招生考生成绩公示方案如下:
1、公示期内考生凭考生号、身份证号查询本人各环节成绩。学校招生就业办、企业QQ、咨询电话等联系方式仅作政策咨询,不提供信息查询、是否录取、分数线预估、往年分数线查询等服务。
2、成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填写我校查分申请表且传真我办(号码:0574-86891320),未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的申请一律无效。
成绩异议的申请、查询、审核需遵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分数异议规定处理:每人限查一项成绩,只查漏评、误评,记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若成绩有误,其他科目一并检查,无误则不再查其他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环节语文机试、数学机试、专业素质机试和专业素质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素质面试环节有5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3项成绩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3、因新学考成绩和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考生的技能考试理论成绩暂未发布,待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后再予公布并进行相应折算。因该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不在我院进行公示,所以本次公示期内考生直接针对我院考核已有的各项成绩进行公示。
4、公示期自4月19日至4月21日16时截止。
5、待省教育考试院更新学考成绩以及发布技能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后,学院按 “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并将考生名单上传至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
6、5月9日、11日、13日、14日8:30-17:30分多轮次录取,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递补后转为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拟录取资格。
7、6月初,学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就业办联系电话:0574-86891301、86891302 、传真:0574-86891320。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二0一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