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大学语文虚词解释:“乃”
来源:易贤网 阅读:3267 次 日期:2017-04-26 1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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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大纲在“汉语基本知识”中提出的第二项要求为:“掌握常用文言虚词之、其、者、所、诸、焉、则、而、于、以、且、乃等的用法,识别同一个文言虚词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的不同含义。”此项要求侧重于对课文中出现的常见文言虚词意义或用法的掌握,下面分别作些介绍。

“乃”

(一)副词

1、作为副词,“乃”可以表示多种接续关系或情态,有时用法近于连词。表示顺承接续关系,可译为“于是”、“就”等。例如:

(1)今尔出于崖,观于大海,乃知尔丑。(《庄子。秋水》)

(2)广乃遂从百骑往驰三人。(《李将军列传》)

2、表示逆向转折关系,可译为“却”、“但是”、“反而”、“竟然”等。例如:

(1)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谏逐客书》)

(2)先生不羞,乃有意欲为收责于薛乎?(《冯谖客孟尝君》)

(3)臣部为前将军,今大将军乃徒令臣出东道。(《李将军列传》)

3、表示对某人、某事的确认,可译为“这”、“这就是”等。例如:

(1)左右曰:“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冯谖客孟尝君》)

(2)因烧其卷,民称万岁,乃臣所以为君市义也。(《冯谖客孟尝君》)

(3)先生所为文市义者,乃今日见之!(《冯谖客孟尝君》)

(4)诸校尉无罪,乃我自失道。(《李将军列传》)

4、表示对结果的强调,可译为“才”、“这才”等。例如:

(1)昭昭然白黑分矣,而务去之,乃徐有得也。(《答李翊书》)

(2)平旦,李广乃归其大军。(《李将军列传》)

(3)告广曰:“胡虏易与耳。”军士乃安。(《李将军列传》)

(4)良久,乃许之。(《李将军列传》)

5、表示递进,常与“至”等合用,或译为“以至”、“以至于”。例如:

(1)无论事之大小,必有数次乃至十数次之阻力。(《论毅力》)

(二)代词

指代第二人称,通常只作定语,可译为“你(的)”、“你们(的)”。例如:

(1) 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五代史伶官传序》)

(2)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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