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市温江区招聘事业单位(公共行业类)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成都市人事考试网 阅读:527 次 日期:2017-04-24 16: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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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7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温江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于我区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

(2)志愿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且经我区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3)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 2017年4月22日00:00至5月2日17:00。

资格审查: 2017年4月22日09:00至5月3日17:00。

网上缴费: 2017年4月22日09:00至5月4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7年5月10日至5月13日。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上半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共行业类)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特别是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信息不得漏填错填(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注册报名成功后须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温江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和网络提示及时缴纳笔试费,笔试费50元/科,2科共缴费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并缴纳笔试费后,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2017年上半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共行业类)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注册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2017年上半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共行业类)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或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在征得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5月8日前通过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告。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5月12日前的工作时间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5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确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在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和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年度考核证明及服务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报名费后,于2017年5月4日前的工作日内将有效证明材料交到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0房间(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备案审查办理加分手续(加分审查联系电话:028—82726276)。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报名费后,于2017年5月4日前的工作日内将有效证明材料交到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50302房间(温江区人事考试中心)备案审查办理加分手续(加分审查联系电话:028—82722089)。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温江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5月31日前在温江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原件校验(资格审查)

1.原件校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的人数1:3的比例,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

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017年上半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共行业类)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交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系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

3.原件校验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

4.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各岗位规定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或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截止2017年9月31日前未按时完成考察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温江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依序等额递补。

(一)拟聘人员如系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二)其他在职和非在职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并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应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

举报电话:温江区监察局 (028-82743377)

咨询电话:志愿者加分 (028-82726276)

政策咨询及资格审查 (028-82722089)

查询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 (www.cdpta.gov.cn)

温江公众信息网 (www.wenjiang.gov.cn)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1日

附件:《2017年上半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共行业类)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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