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7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南京市教育局 阅读:5193 次 日期:2017-04-21 11: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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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教体[2017]20号

南京市2017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各区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实施素质教育,持续推进“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和后青奥时代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加强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建设,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体育、艺术后备人才,经研究制定我市2017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请各区教育局按照本文件精神制定并公布本区的实施方案。

一、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计划

1.南京市初中阳光体育学校,且学校在设施设备、师资、管理工作等方面能够满足培养体育特长生的基本需要。按命名时确定的体育项目面向全市或指定范围招生。

2.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且学校在设施设备、师资、管理工作等方面能够满足培养体育特长生的基本需要。面向全市或指定范围招生。

3.相关学校根据特色办学、项目人数特点、体育比赛、课余体育训练、体育后备人才培训和输送等情况向区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各区教育局汇总后向市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体育特长生。

(二)专业加试和录取办法

初中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时间为5月20日。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他形式的考试。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派位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招生学校完成加试工作后,于5月31日至6月1日期间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录入录取名单。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打印审批后的录取名册,于6月2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各招生学校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在校园网公示如下内容:1.义务教育阶段招收特长生的政策、特长生招生工作流程和市教育局审批下达的招生项目、计划;2.专业加试结果,包括入学登记号、姓名、性别、小学毕业学校、测试项目、测试成绩等。公示期均不少于5日。

二、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计划

1.南京市中学生艺术团承办学校,且学校在设施设备、师资、管理工作等方面能够满足培养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基本需要。按命名时确定的艺术项目面向全市或指定范围招生。

2.相关学校根据特色办学、师资、设施、项目阵容、展演活动、艺术后备人才培训和输送等情况向区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各区汇总审核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艺术特长生。

(二)专业加试和录取办法

初中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时间为5月20日。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他形式的考试。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派位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各招生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于5月31日至6月1日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录入录取名单。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打印审批后的录取名册,于6月2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各招生学校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在校园网公示如下内容:1.义务教育阶段招收特长生的政策、特长生招生工作流程、专业加试合格线和市教育局审批下达的招生项目、计划;2.专业加试结果,包括入学登记号、姓名、性别、小学毕业学校、测试项目、测试成绩等。公示期均不少于5日。

各招生学校专业加试过程需全程录像,录像原始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于5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一份由学校留存至当年年底。录像不得人为剪辑。

三、有关招生考试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教育局要认真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纪律意见,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组织管理。严格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要求,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严格过程管理,直属初中学校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区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于4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方案需包括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招生工作流程、考点要求、评委选聘要求、考务流程、安全预案、投诉电话等。

2.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各区要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考务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3.严格收费规定。各区和招生学校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4.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各区要采取措施,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行为。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5.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市教育局建立特长生招生监控评估制度。对特长生招生效果不好的学校,将削减直至取消其下年度特长生招生计划。

南京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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