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黄冈市英山县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386 次 日期:2017-04-20 11: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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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当前我县教师紧缺状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县编委同意(英机编〔2016〕66号批复)并报黄冈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本次共招聘62名教师,其中公办幼儿园教师50名、普通高中教师10名、特教学校教师2名。具体可通过英山县人社网(http://www.ys12333.gov.cn/)、英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ysxedu.com/)查询《2017年英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制定和报批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

四、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英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中相关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一)本县在编教师;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

(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5月19日,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办公楼603室)。

2.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等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含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需提供所在高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除外)但符合其它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以上各项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等文件规定。2017年8月1日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5届人员因到期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必须同时出具地市级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的在岗证明)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并计入笔试成绩折算。即:该类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数+5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时须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加分奖励。

3.请在英山县人社网(http://www.ys12333.gov.cn/)、英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ysxedu.com/)下载填写《2017年英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连同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照片框中)报名时上交。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其中乡镇幼儿园教师分乡镇一组(南河镇、方咀乡、温泉镇、陶河乡、草盘镇) 和乡镇二组(红山镇、孔坊乡、金铺镇、石头嘴镇、雷店镇、杨柳镇),实行“报名到乡镇组,岗位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岗到具体乡镇中心学校”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开考比例。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6.考试费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面试费为每人50元。考生报名时交笔试费50元,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再交50元面试费。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特教学校教师的先进行面试,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6名考生参加笔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及内容

公办幼儿园教师:科目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主要内容为幼儿卫生知识、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幼儿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普通高中教师:科目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主要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高中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特教学校教师:科目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主要内容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心理学、特殊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届时提前3天通知考生)。

3.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4.报考人员使用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英山县人社局网站和英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确定。

①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特教学校教师岗位除外)。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要求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

②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后,提前3天在英山县人社网上发布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由县教育局通知面试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③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报名条件及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及教师资格等证明原件。

④面试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备查,直接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县教育局,未出具书面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而又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

⑤发布面试公告。提前5天发布面试公告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入围考生。

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时,实行最低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总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3.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公办幼儿园教师:面试分3个项目:讲幼儿故事+才艺表演﹢现场测试。面试总分值为100分。

普通高中、特教学校教师: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所报考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在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4.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即为考生该单项成绩,由核分员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5.面试总成绩公示。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英山县人社局网站和英山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其中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基层服务加5分)×40%+面试总成绩×60%。

七、体检、考核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为序。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其实施考核。考核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必须在英山县人社网、英山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英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经英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执行。

十、社会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教育局监察室电话:0713- 7065819)。

2、严格按照湖北省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县人社局事业股电话:0713—7770096)。

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2017年英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3—7063656 7770096)。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英山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0号

附件:

1.2017年英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2.2017年英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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