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招聘行政雇员通知(第三阶段报名)
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737 次 日期:2017-04-19 13: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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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街道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雇员(为街道非编人员身份),因第一、二阶段报名结束后,部分职位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要求,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拟延长部分岗位的报名时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的职位为石湾镇街道行政雇员,共5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愿意履行街道相关岗位的职责和义务;

(二)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420室,联系人:陈小姐,电话:83922109;

(三)报名办法:报考者须提前填写好报名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到我单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注意: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方式提前3天通知并在石湾镇街道政府网站(www.shiwan.gov.cn)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方式提前3天通知并在石湾镇街道政府网站(www.shiwan.gov.cn)公布。

笔试考生、面试考生成绩将分别于石湾镇街道政府网站(www.shiwan.gov.cn)公布。

(一)笔试

1、单个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用人单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减少录用人数。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开考迟到30分钟以上不能进入考场。

2、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按4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合格者,依成绩高低,按职位录用人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www.shiwan.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2、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考试分值为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和心理测试。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职位录取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的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街道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石湾镇街道政府网站(www.shiw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街道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街道择优确定聘用行政雇员,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石湾镇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1、招聘职位表

2、石湾镇街道招考行政雇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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