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转发《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课程可携带计算器及作图工作通知》
来源:东莞教育网 阅读:4686 次 日期:2017-04-13 15:19:13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东莞市转发《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课程可携带计算器及作图工作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各有关考生:

根据省考办《关于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课程可携带计算器及作图工具的通知》(粤考办〔2017〕12号)要求,我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在参加《机械设计基础》《数据库系统原理》《物流数学》课程考试时可携带考试文具,望各位考生周知。

东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

附件:关于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课程可携带计算器及作图工具的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4年广东省自考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