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2017年招聘教学/实验人员公告
来源:韶关学院网 阅读:856 次 日期:2017-04-08 13: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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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韶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解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韶府〔2010〕58号)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工作需要,韶关学院2017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实验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韶关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座落在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丹霞山和禅宗祖庭南华寺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粤北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韶关市。学校占地面积2700亩,环境优美,湖光山色,绿树婆娑,人文气息浓郁,开放包容,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文明单位”。学校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开设69个本科专业,设有文学院、外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英东生命科学学院、英东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英东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育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9个二级学院,学科专业涵盖文、理、工、农、法、医、管理、艺术、教育、经济、历史等11大学科门类。2016年12月,学校被列为广东省人民政府、韶关市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市共建本科高校,着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韶关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学、实验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良好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韶关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学、实验人员计划表);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6月20日(报名时间内,拟聘人数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时,适时启动招聘程序,此岗位的报名自然终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材料发送至《韶关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学、实验人员计划表》(附件1)指定的报名邮箱(注: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附配偶、子女情况);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

4.如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提供相关扫描件;

5.主要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扫描件;

6.如有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提供证明扫描件;

7.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以上材料原件,面试前提交学校查验核实。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韶关学院校园网(http://www.sg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中,根据择优原则,硕士研究生按1:2以上比例遴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六、考试

教学人员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每人试讲20-30分钟,试讲完毕后接受评委提问。实验人员采用面试(实验操作测试)的方式,实验操作测试为招聘岗位相关知识内容,实验操作测试完毕后接受评委提问。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线。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韶关学院校园网公布,体检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通知。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学院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国(境)内硕士研究生须是2017年8月31日前已持有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证书上落款时间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国(境)外留学硕士研究生须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证书上落款时间为准)。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者,所签协议及公示聘用结果将自动失效。

(二)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均在韶关学院校园网公布,请应聘者留意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8120085(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751-8120015(纪委、监察处)

韶关学院

2017年4月6日

附件:

1.韶关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学、实验人员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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