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广泛参与、更有效监督我区的反腐倡廉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乐山市市中区政风行风监督员(区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现将选聘的具体办法和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心监察、纠风工作,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3、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徇私利,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
4、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生活、工作在市中区境内,能胜任区监察局、区纠风办交给的各项任务,且能保障有足够的时间参与特邀监察员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
二、选聘期限
区政风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聘任期限为每届三年;聘任期满后,因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及其工作单位同意,可以续聘。选聘的区政风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为无报酬的义务工作者。
三、报名办法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志,由其所在单位在征得本人同意向区监察局推荐。
(二)个人自荐。通过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szq.gov.cn)、的“公示公告”栏点击“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区政风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公告”,填写报名登记表后传至邮箱:(lsszqjwjcj@sina.cn);现场报名的同志请持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等材料到区政府3楼区监察局纠风办报名(正常上班时间)。
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区监察局将根据有关选聘条件及工作需要确定聘用者,报区政府批准后正式聘请。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2年6月1日至6月10日下午17点,区政府3楼区监察局纠风室,联系电话:2134197,联系人:张咏梅。
五、监督员的职责和义务
(一)了解全区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行政、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等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状况,听取、收集、征询群众意见,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沟通、反映;
(二)实事求是地监督检查各部门、行业开展行风、效能建设的情况,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三)对有关单位的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状况进行民主评议,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积极参加区纪委监察局有关活动;
(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六)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守秘密。
注:《市中区政风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乐山市中区政府门户网,最近更新:6月5日。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市中区政风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报名登记表.doc”的文件。《市中区政风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报名登记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乐山市市中区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