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增人社〔2014〕25号)、《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增人社〔2014〕26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侨联招用聘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用职位、人数及对象
职位 | 职位简介 | 招用人数 | 专业要求 |
机关聘员 | 从事区侨联办公室工作 | 1人 | 会计、文秘文学类 |
二、招用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二年工作经历,会计专业的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行政办公业务电脑;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考岗位的工作;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4月5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侨联办公室(荔城街和平路22号南2楼206室)。
3.报考人员需到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4.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供《招用聘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内容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时间:2017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区侨联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考察。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本招考方案及相关内容由广州市增城区侨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752992(区侨联)。
广州市增城区侨联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