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招聘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番禺人才网 阅读:1209 次 日期:2017-03-31 14: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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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下称区财政局)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人员在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从事财政投资工程造价编制、审核工作,现就具体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专业水平高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注:年龄、学历、任职经历的计算均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

(一)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具有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市政、水利、道路、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能独立完成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核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文字撰写及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5、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满5年,能熟练运用广联达、易达等工程造价软件编制工程概、预(结)算等;

6、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能自觉履行职责;

7、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三、报名要求(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日17:00时)

(一)报考人员可从即日起至2017年5月2日下午17:00时期间登录网站http://b.pyrc.com.cn/info/jlb/2017czj/wsxt/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后,系统自动生成《番禺区财政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下称《报名表》),连同报名资料(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任职证明、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以下邮箱:2393598194@qq.com,咨询电话:020-84692605。

(二)区财政局将派专人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含《报名表》)进行复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df/py/index.jsp公告。

(三)报考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以及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如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或延迟该职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以番禺人才网公告为准。

四、考试

本次招聘分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三个环节,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各环节占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50%、20%、30%。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区财政局委托专业机构命题,内容为建筑工程、市政、水利、园林等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高低顺序及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题目共3道,由区财政局委托专业机构命制,主要测试应试者建筑工程、市政、水利、园林等专业知识决策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本次面试不设公开题,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20%权重计入应试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将按规定通知应试人员。

(三)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方式

成立组织考察工作小组,通过走访考察、面谈、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计生等方面的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呈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据此对考察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所得分数按30%权重计入考察对象总成绩。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总成绩得分前3名的列为体检对象,由区财政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到番禺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招聘对象,缺额由其他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任前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在番禺人才网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任手续。

七、聘用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人员须自行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手续。

(二)获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制度。(注:试用期报酬为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年限),首次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后再另行协商;如发现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任职期间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其人事档案由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统一代理。获聘人员按照国家及市、区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各项相应的福利待遇(注:全年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励等,年薪起薪点约为12万元),获聘人员住房、户籍和配偶工作等问题聘用单位不负责解决。

八、本公告由番禺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报名系统

番禺区财政局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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