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龙洞街机关工作的新形势,加强街道机关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工资待遇 |
劳动监察协管员 | 2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按照天河区财政拨付编外人员执法辅助类工作人员待遇标准。即:基本工资3000+学历津贴(大专200,本科300,本科学士400,硕士研究生700)+300(执法补助)+奖励性绩效400+工龄津贴(每聘用满一年,次年工龄津贴增加150元/月)。以上为每月应付工资,不含单位支付的社保。 |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3、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计划生育或其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4、无犯罪记录。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4、劳动监察协管员按照《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以及《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穗天人社[2014]8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统一填写《2017年龙洞街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格式发至龙洞街党政办(邮箱longdj-bgs@thnet.gov.cn),有发表文章或证明个人能力者请附上材料。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5日。如符合报名条件者少于最低报考人数(要求报名人数与拟聘职位数比例不低于2:1)则取消对应职位的招录。
2、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3、资格审查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按4: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确定。
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学历鉴定证明)、能证明以往工作经验有关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等,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通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后,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分。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5、聘用: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取,并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20-8703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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