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738 次 日期:2017-03-28 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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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91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劳动保障协理员。

(二)全省统考职业: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物流师、电子商务师、信用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保安员、创业咨询师、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营销师、公共营养师仅限按“双证书”招生专业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报名,在现有在校生毕业后予以取消。

注: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对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二、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时间、申报时间

  统考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
上半年统考 5月20、21日 4月5日
下半年统考 11月18、19日 9月28日

三、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报手续

(一)机构团体申报:各报名机构请登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补考人员信息通过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直接提取。考生电子照片要求如下: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像素×100像素 并小于20kb 。各报名点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所有申报资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准备齐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二)个人申报:个人网上报名请登录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www.jshrss.gov.cn/jdfww)。考生所报考职业需符合相关职业报考要求,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应在成绩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准备齐全所有申报资料,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现场确认。逾期未审核者,考试成绩将视作无效处理。

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鉴定。

凡有意参加鉴定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详情请查阅网址:www.jstzhrss.gov.cn。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6226486,地址: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五一路19号),咨询电话:0523-86226486 张老师

附: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职业及时间安排时间

2.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职业考核方案

3.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泰州市报名受理点

4.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表

5.全国(省)统一鉴定各职业申报条件

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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