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中山大学网 阅读:998 次 日期:2017-03-23 13: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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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学科专业、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专业、方向(内科按三级学科/外科按分组)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学科专业、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和比例,由各学科专业、方向根据自身的特点及生源情况自行确定。

(二)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方向可在相近学科专业、方向之间调剂生源,调剂生源的原则:先院内,后院外;先校内,后校外;985/211工程院校生源优先;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接受调剂。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报考专业学位的上线考生在复试前可申请办理调剂手续审批后调至学术学位(填报院内不同学科专业的调剂申请表)

(三)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名单分别按专项计划类型的初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四)考生可以通过我院如下网址查询复试名单。http://www.gzsums.net/dangjian-218.aspx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总分与初试总分相同,各占50%权重,复试以笔试和面试为主。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组成。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一)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总分的20%)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二)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总分的20%)100分

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部分采取闭卷形式,总分60分。外语应用能力面试合并于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考核面试中,分值40分。

(三)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总分(占复试总分的60%)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学术经历、社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如考生人数较多,可分组进行,分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秩序、各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B、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各考核教授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二级学科(内科按三级学科/外科按分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方向拟录取名单。

(二)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的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我院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信息公布于医院教育处研究生科网页及教育处研究生科办公室501室走廊的宣传栏。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教育处研究生专门在护士楼501室门外设置招生工作意见箱。

(一)咨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育处研究生科

电话:020-87332808

邮箱:graduateok@163.com

(二)申诉

电话:020-87332808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育处研究生科

2017年3月20日

附件: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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