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医护药技工作人员岗位表
来源: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288 次 日期:2017-03-21 15: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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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代码 地区名称 主管部门 单位代码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类别 拟聘工作简介 经费性质 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 招考条件 笔试科目 备注
学历 专业 其他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1 扬州市广陵区妇幼保健所 01 专业技术 妇保工作 全额 3:1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妇产科学 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2 扬州市口腔医院 01 专业技术 牙体牙髓工作 差额 3:1 1 研究生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口腔执业医师资格 口腔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2 扬州市口腔医院 02 专业技术 颌面外科工作 差额 3:1 1 研究生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口腔执业医师资格 口腔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2 扬州市口腔医院 03 专业技术 牙周科工作 差额 3:1 1 研究生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口腔执业医师资格 口腔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2 扬州市口腔医院 04 专业技术 正畸科工作 差额 3:1 1 研究生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口腔执业医师资格 口腔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2 扬州市口腔医院 05 专业技术 儿童口腔工作 差额 3:1 1 研究生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口腔执业医师资格 口腔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3 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 01 专业技术 骨伤科工作 差额 3:1 2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骨伤、中医骨伤科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 中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3 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 02 专业技术 骨伤科工作 差额 3:1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外科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3 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 03 专业技术 口腔科工作 差额 3:1 1 本科及以上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口腔执业医师资格 口腔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4 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 专业技术 全科工作 差额 3:1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4 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2 专业技术 公共卫生工作 差额 3:1 1 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 预防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5 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 专业技术 中医内科工作 差额 3:1 1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内科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如具有所列专业对应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中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6 扬州市广陵区汶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 专业技术 妇科工作 差额 3:1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如具有所列专业对应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且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临床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7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 专业技术 外科工作 差额 3:1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外科学、全科医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8 扬州市广陵区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 专业技术 内科工作 差额 3:1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内科学、全科医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如具有所列专业对应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且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临床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9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中心卫生院 01 专业技术 妇产工作 差额 3:1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全科医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09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中心卫生院 02 专业技术 肛肠科工作 差额 3:1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外科学、全科医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10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 专业技术 医学检验工作 差额 3:1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所列专业对应序列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如具有所列专业对应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医学检验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10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2 专业技术 中医科工作 差额 3:1 1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如具有所列专业对应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且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中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11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红桥卫生院 01 专业技术 内科工作 差额 3:1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内科学、全科医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12 广陵区卫计委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01 专业技术 外科工作 差额 3:1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外科学、全科医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新坝卫生院、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红桥卫生院各1名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12 广陵区卫计委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02 专业技术 中医内科工作 差额 3:1 2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内科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 中医学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中心卫生院各1名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12 广陵区卫计委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03 专业技术 内科工作 差额 3:1 5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内科学、全科医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名,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扬州市广陵区汶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12 广陵区卫计委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04 专业技术 影像工作(放射) 差额 3:1 2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如具有所列专业对应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医学影像学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12 广陵区卫计委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05 专业技术 影像工作(B超) 差额 3:1 2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如具有所列专业对应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医学影像学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扬州市广陵区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12 广陵区卫计委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06 专业技术 医学检验工作 差额 3:1 2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所列专业对应序列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医学检验 扬州市广陵区汶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扬州市广陵区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
100200 广陵区 区卫计委 012 广陵区卫计委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单位详见备注) 07 专业技术 妇科妇保工作 差额 3:1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妇产科学、全科医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 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扬州市广陵区李典新坝卫生院各1名
注:1、学历等问题参照《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2、所注“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17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于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且符合标注“应届毕业生”岗位有关条件的,也可报考。上述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以其非全日制学历或以前取得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如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报考)时,不得报考标注“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3、单位代码为012的广陵区卫计委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1-07岗位,在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卫计委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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