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中山大学网 阅读:830 次 日期:2017-03-21 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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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同时报考我院各招生专业的总分≥300者,具备参加复试资格。

学院按照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学院各学科专业招收(不含推免生)名额如下:

地质学(一级学科)专业:26名;

岩土工程(二级学科)专业:7名;

地质工程(专业学位)专业:14名。

2.地质学(一级学科)、岩土工程(二级学科)两个学科专业暂不接受校内其他院系及校外考生调剂申请。地质工程(专业学位)专业预计将有部分名额接受专业调剂,优先考虑报考我院其他专业且已参加复试的考生的调剂申请。调剂录取原则,按照调剂考生的总分(初始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院内调剂后如仍有空余调剂名额,待学院复试结束后另行通知,具体以我院官网通知为准。我院不接受全日制考生调剂为非全日制。

3.考生可以通过我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链接学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中行收费企业账户”并签名。)

2、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从人事档案中取出来的复印件须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复试笔试专业科目详见此前学校招生简章中的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要求。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形式: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外语日常应用等,采取面试方式,与业务、综合能力面试同时进行,主要通过外语问答形式进行交流。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为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以面试为主进行,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复试顺序以报考学科内考生的抽签序号为准(抽签在复试笔试前进行,复试时5人一小组进入考场)。各学科的面试顺序为地质学、岩土工程、地质工程。

b.笔试考核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面试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回答,之后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可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总分计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分数。英语考核由负责英语面试的老师在考生英语面试结束后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生的英语面试得分为参与英语面试考核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考生最终复试成绩为:专业笔试课成绩+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原则上按照各招生学科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我院按地质学、岩土工程、地质工程学科专业分别确定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其中任何一项复试成绩低于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参与复试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研究生院将于5月19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5.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2732

邮箱:duanjj3@mail.sysu.edu.cn

(二)申诉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2732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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