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仪陇县教育局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仪陇教育信息网 阅读:1293 次 日期:2017-03-20 1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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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2017年春季市(州)、区(市、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7〕1号)的要求,遵照南充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1.凡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我县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学历,其他中等学校及以上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其他中等学校及以上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

申请中职、高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非师范专业毕业和函授、小自考等成人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取得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四川省自学考试)合格证书;或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应当参加相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2.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3.根据认定工作需要,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程序

在申请教师资格前,申请人必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做好准备工作。

(一)申请教师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5日-4月30日(工作日内:7:30—23:30,逾期网站自动关闭)。

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已参加全国统考人员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报名,其余人员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报名。

2.现场确认

⑴确认时间:4月20日-5月10日前(节假日休息)

每天的8:30-12:00和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⑵ 确认地点:仪陇县教育局办公楼五楼政工股518号办公室。

⑶ 上交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请在线用A4纸双面打印);

②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在职教师由工作的学校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式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⑥非师范专业毕业和函授、小自考等成人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提交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四川省自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在个人学籍档案中复印)复印件(一式一份);

⑦在职教师提供上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附件二:仪陇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此表在教育局档案室复印);

⑧与网报同一背景的1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体检表张贴1张,现场确认时上交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⑨体检表一式一份(先到教育局初审合格后,再到指定医院体检,其它医院体检无效)。

注:所有复印件注明“系原件复印”,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二)体检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

时间:5月10日前

地点: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

2.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时间:5月10日前

地点:仪陇县中医院(新政院区)

申请人员在指定医院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

测试时间:(待定)

测试地点:(待定)

2.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测试时间:5月13日下午2:00开始

测试地点:仪陇县实验学校

(四)证书制作、发放

具体时间:6月10日-6月20日

未尽事宜,请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南充市教育局0817-2810030(彭老师),仪陇县教育局政工股0817-6936108(石老师)

附:网上报名方式及打印申请表

仪陇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

附:网上报名方式及打印申请表

在四川省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已参加全国统考人员并取得合格证的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报名,其余人员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阅读“申请人必读”。需等待10秒。

②确认“服务条款”。

③选择“认定机构”。首先选择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然后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南充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县级认定机构(仪陇县教育局)。

④选择“确认点”。(高中选择:南充市仪陇县教育局,幼儿、小学、初中教师选择:仪陇县教育局)

⑤阅读“注意事项”。

⑥填写“身份信息。

⑦填写“申请材料”。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必须牢记); 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无头饰彩色证件照,淡蓝色或红色、白色背景,无边框。请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背景。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⑧注册“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4、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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