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参加2017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考试,在家长和所在学校等各方面帮助下已了解且同意遵守“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提前招生管理办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方案”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等有关文件和规定(统称“上述文件”)。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 本人和家长、所在学校等各方面均支持和同意本人报考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本人和家长、所在学校等各方面均自愿严格遵守包括且不仅仅包括上述文件在内所有的提前招生相关文件和规定,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本人与家长和所在学校等各方面协调一致且自愿报考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选拔考试,若录取后本人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其他与本承诺书抵触的文件均以本承诺书为本人的最终真实意愿,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人承诺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证件真实且准确无误,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与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信息不符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4.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