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归口管理及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公告
来源:汕头人才网 阅读:1064 次 日期:2017-02-22 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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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的要求,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归口管理及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戏曲学校)4名、汕头市图书馆1名、汕头市革命历史博物馆1名、汕头市文化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名、汕头市潮乐传承保护中心9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戏曲学校):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局归口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培养中专学历潮剧潮乐及其他文化艺术人才,促进艺术事业发展。承担艺术专业中等学历教育。

汕头市图书馆(汕头林百欣宝珠图书馆):是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承担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开发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图书阅读和文化知识咨询服务。

汕头市革命历史博物馆:是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正

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负责东征军和八一南昌起义南下部队革命旧址以及桂园、北回归线标志塔的修复、管理、保护与利用等工作。

汕头市潮乐传承保护中心:是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

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承担潮州音乐的研究、创作以及传承保护和展演展示等工作。

汕头市文化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承担群众文化活动,研究群众文艺理论;承担基层文艺骨干培训任务,指导区(县)文化馆、站业务工作;负责民间民俗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研究和保护传承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归口管理及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为18-35周岁,即出生日应在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10日期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核截止之日(2017年3月1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星期三)至3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6栋D座702室)。

(三)报名程序

1.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和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http://www.stcp.gov.cn/)自行下载《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一份(贴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

④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参加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⑤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⑥2014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

3.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4、发放准考证、笔试时间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

2.笔试组织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和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①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②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③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所涉及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

1.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对象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到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6栋D座716B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名单和领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另行通知。

5.面试的内容和形式: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其中,非文艺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考评;文艺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

6.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7.参加面试人员须按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准时到考场参加考试,迟到十分钟、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不安排补考。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计算:文艺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非文艺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六、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一)体检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体检集中地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6栋D座)

(三)体检标准:体检须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七、考察

(一)考察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察内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八、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录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拟聘用考察人选及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及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http://www.stcp.gov.cn/)公开发布。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0754-88616567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督电话0754-88642373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1、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归口管理及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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