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人社协理员公告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阅读:1024 次 日期:2017-02-22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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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经研究,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人社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人社协理员7人。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社区工作,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至1999年3月4日期间出生);

4、具有姜堰区户籍,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姜堰日报》、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姜堰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 3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姜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楼(上海路1号)。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网上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下列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口簿;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

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泰州市姜堰区公开招聘人社协理员报名表》(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有效证件减免报名费。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如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区人社局研究后确定。

(6)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以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由区人社局在笔试结束后划定,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区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面试组织

面试由区人社部门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因考生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则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数一次性递补,除此之外体检的其他各环节及后续的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各招聘步骤,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由区人社部门组织,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姜堰人才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选岗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现场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姜堰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与姜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安排至相关社区工作。受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

四、管理与待遇

招聘的人社协理员按照《姜堰区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管员年度考核办法》以及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考核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合同期间,月工资按照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局纪检组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212497

监督电话:0523-88234959

招聘信息公布网址:

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jyhrss.gov.cn

姜堰人才网(www.jyrc.net)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2日

泰州市姜堰区公开招聘人社协理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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