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同市第一/三/四/五人民医院招聘医院医护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332 次 日期:2017-02-11 1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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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求,现将大同市第一、三、四、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院医护人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1、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分别排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2、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尾数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2月13日—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13日上午报考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岗位

13日下午报考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岗位

14日上午报考大同市第四、五人民医院岗位

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请查询本公告后附件。

(二)地点:

大同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207房间(迎宾街原市政府东侧)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下载资格审查公告后附件《大同市2016年公开招聘医院医护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1份,并认真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部分。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生个人报名信息表。(请考生于2月10日至2月14日17:30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考生需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至2017年2月14日。

6、学历要求为普通全日制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招考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入围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开始后咨询电话:0352-5188927

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2月9日

附: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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