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招聘社区出租屋巡查员公告
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631 次 日期:2016-12-28 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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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社区出租屋巡查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能熟练使用office或wps等办公软件。代征协管员要求有财务知识。

(五)身体健康,无治安刑事犯罪记录。

三、工资福利:按照街“一队三中心”人员标准执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

2、报名地点:石围塘街党政办(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506室),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81550368。

3、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用于粘贴报名表。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政审: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交的资料:体检合格表(费用自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失业证。

六、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荔湾区石围塘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28日

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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