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2017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录取原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898 次 日期:2016-12-22 09:42:09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录取原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录取原则

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理兼招(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现根据我院专业的特点及要求,特制定各专业录取原则。

一、前提条件:考生各专业成绩合格并获得当地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如无统考则不需要)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排序规则:

校考省份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录取,政策加分不计入文化总成绩;统考省份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三、各专业录取排序时不分文理。

以上政策如与招生省份政策不一致,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原则为准。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