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2016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对象
2016年10月向认定机构黄州区教育局提交了申请资料,并经审核通过且发放受理凭证的申请人员。
二、领证时间
2016年12月21日-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领证地点
黄州区教育局二楼语委办
四、领证手续
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凭证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持本人和申请人身份证,以及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方能领取。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五、注意事项
1、领取证件、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法定凭证,需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713-8671209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