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来源:防城港人才网 阅读:462 次 日期:2016-12-06 1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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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秘书股、投资股业务人员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起草一般性文件;

4.年龄35岁以下;

5、投资股业务人员,要求熟悉项目策划、项目管理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请将简历发送至邮箱:fcjtj@126.com

联系人:戚培昆,联系电话:0770-2215515。

3.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谈

区发改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谈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

面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谈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四)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15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000元,从正式聘用起按劳动法规定,由单位为聘用人员交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五、本简章由防城港市防城区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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