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上述考察中应聘教师的个人素质和能力需达到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
第一类岗位的考察,分两部分进行:一是进班授课,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面向教学班级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二是组织实施教育活动,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教育主题,面向学生群体,组织现场主题教育活动,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
第二类岗位的考察:组织体育活动或指导专业队训练,由考官根据表现情况给出分数。
第三类岗位的考察:参与学校具体工作,由考官根据表现情况给出分数。
考察总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本单位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