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电力工程学院2012年招收统考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复试录取办法
来源: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 阅读:1390 次 日期:2012-04-09 17: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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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研究生入学质量,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以及我校研究生录取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复试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及报考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2年电力工程学院计划招收统考学术型研究生5人:其中热能工程3人,流体机械及工程2人。复试分数线国家A线。

三、复试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分为专业课考试(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30分)和面试(120分)3个部分,。专业课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面试过程中进行;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业务素质和现场回答问题3个部分。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100分),采用闭卷笔试,考试科目由考生网上所选课程决定;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3、面试(满分120分),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身体状况以及现场回答问题。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加上面试的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

五、录取办法

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招生人数确定是否录取以及奖学金等级。经电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校研究生院。

六、复试具体安排

1、专业课考试时间:2012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地点:南湖校区材料B414

2、面试时间:2012年4月10日下午14:00;地点:南湖校区材料B414

七、本办法由电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电力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中国矿业大学电力工程学院2012年招收统考

硕士研究生(应用型)复试录取办法

为了保证研究生入学质量,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以及我校研究生录取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复试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及报考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2年电力工程学院计划招收统考应用型研究生2人;复试分数线国家A线。

三、复试办法

复试分为专业课考试(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30分)和面试(120分)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专业课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面试过程中进行;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业务素质和现场回答问题三个部分。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100分),采用闭卷笔试,考试科目由考生网上所选课程决定;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3、面试(满分120分),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身体状况以及现场回答问题。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加上面试的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30分钟。

五、录取办法

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招生人数确定是否录取以及奖学金等级。经电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

六、复试具体安排

1、专业课考试时间:2012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地点:南湖校区材料B414

2、面试时间:2012年4月10日下午14:00;地点:南湖校区材料B414

七、本办法由电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电力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中国矿业大学电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吸引优秀毕业生源,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第二条、奖学金设置: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100%

第三条、评定办法及程序:

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免试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按照保送时评定的等级执行)。评定时重点考察研究生在入学前的学习和工作表现、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潜在科研素质等。根据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评定;并按学校规定的奖学金比例确定各个奖学金等级的人数,报研究生院核准。

特等奖学金推荐人选从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报研究生院统一评选。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由电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电力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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