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也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準大學,在中國2000多所高校中綜合排名位列前20名之列,根據U.S.News2017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廈門大學位居國內高校第12位。廈門大學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居國內一流、在國際上有廣泛影響的綜合性大學,校園依山傍海、風光秀麗,被譽為全球最美的大學校園之一。
廈門大學堅持開放式辦學,實施國際化戰略,積極參與多邊和全球性教育合作。目前,我校已與英、美等國家和港澳臺地區的3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係。我校已與香港大學、澳門大學等建立校際交流關係,開展教師互訪、學生互派、暑期夏令營、科研合作等實質性交流合作。
我校港澳臺學生的教學培養採取與大陸學生趨同化的管理模式,但可以免修部分課程。經濟學、金融學、統計學、財政學、國際商務、會計學等優勢學科,開設國際化試點班,專業核心課程採用雙語或英語教學,其中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專業)獲得香港會計師公會的專業資格課程認證。隨著我校綜合辦學實力的增強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為港澳臺僑學生赴祖國大陸求學的首選高校之一,目前在校港澳臺僑學歷生800餘人。
二、保送條件
(1)持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符合保送生資格,成績優異,具有較好的綜合素質和個人能力;
(3)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三、錄取原則
我校將採用面試的方式對符合保送條件的報名學生進行考核,瞭解學生的基本情況,考核學生的邏輯思維、學習能力等基本素質,以及學習意願等。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考核情況和綜合素質擇優錄取。我校招生辦公室將預錄取的澳門保送生名單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及臺灣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合格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於2017年7月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四、招生專業
院系 | 招生大類(專業)名稱 | 招生科類 | 分流的專業或方向 | 授予學位 | |
人文學院 | 中文系 | 人文科學試驗班(含中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學類、哲學類、人類學) | 文、理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 |
戲劇影視文學 | 藝術學 | ||||
漢語言 | 文學 | ||||
歷史學系 | 文、理 | 歷史學(含世界史方向) | 歷史學 | ||
考古學 | 歷史學 | ||||
哲學系 | 文、理 | 哲學 | 哲學 | ||
人類學與民族學系 | 文、理 | 人類學 | 法學 | ||
新聞傳播學院 | 新聞學系 |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傳播學) | 文、理 | 新聞學 | 文學 |
廣播電視學 | 文學 | ||||
廣告學系 | 廣告學 | 文學 | |||
傳播學系 | 傳播學 | 文學 | |||
外文學院 | 英語語言文學系 | 英語 | 文、理 | 英語 | 文學 |
日語語言文學系 | 日語 | 文、理 | 日語 | 文學 | |
法語語言文學系 | 法語 | 文、理 | 法語 | 文學 | |
歐洲語言文學系 | 俄語 | 文、理 | 俄語 | 文學 | |
德語 | 文、理 | 德語 | 文學 | ||
法學院 | 法學類 | 文、理 | 法學 | 法學 | |
公共事務學院 | 政治學系 | 公共管理類(含政治學與行政學、社會工作、社會學、行政管理) | 文、理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法學 |
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 | 文、理 | 社會工作 | 法學 | ||
社會學 | 法學 | ||||
公共管理系 | 文、理 | 行政管理 | 管理學 | ||
國際關係學院 | 國際關係系 | 政治學類(含國際政治、外交學) | 文、理 | 國際政治 | 法學 |
僑務與外交系 | 外交學 | 法學 | |||
經濟學院 | 金融系 | 經濟學類(含金融學、經濟學、財政學、統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 | 文、理 | 金融學 | 經濟學 |
金融工程 | 經濟學 | ||||
保險學 | 經濟學 | ||||
財政系 | 文、理 | 財政學 | 經濟學 | ||
稅收學 | 經濟學 | ||||
國際經濟與貿易系 | 文、理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經濟學 | ||
文、理 | 國際商務 | 管理學 | |||
經濟學系 | 文、理 | 經濟學 | 經濟學 | ||
統計系 | 理工 | 統計學 | 理學 | ||
經濟統計學 | 經濟學 | ||||
管理學院 | 會計學系 | 工商管理類(含會計學、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市場行銷、管理科學、電子商務、旅遊管理、酒店管理) | 文、理 | 會計學 | 管理學 |
企業管理系 | 文、理 | 人力資源管理 | 管理學 | ||
工商管理 | 管理學 | ||||
財務學系 | 文、理 | 財務管理 | 管理學 | ||
市場學系 | 文、理 | 市場行銷 | 管理學 | ||
旅遊與酒店管理系 | 文、理 | 旅遊管理 | 管理學 | ||
文、理 | 酒店管理 | 管理學 | |||
管理科學系 | 文、理 | 管理科學 | 管理學 | ||
文、理 | 電子商務 | 管理學 | |||
數學科學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系 | 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工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理學 |
概率與數理統計系 | 統計學 | 理學 | |||
信息與計算數學系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學 | |||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 物理學系 | 物理學類(含物理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微電子學、天文學) | 理工 | 物理學 | 理學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工學 | ||||
天文學系 | 天文學 | 理學 | |||
電子科學系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工學 | |||
航空航天學院 | 機電工程系 | 航空航天類(含機械類、電氣類、儀器類、航空類、自動化) | 理工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工學 |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
航空系 | 飛行器動力工程 |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 | |||||
自動化系 | 自動化 | ||||
化學化工學院 | 化學系 | 化學類(含化學、化學生物學) | 理工 | 化學 | 理學 |
化學生物學系 | 化學生物學 | 理學 | |||
化學工程與生物工程系 | 化學工程與工藝(含生物工程) | 理工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工學 | |
生物工程 | 工學 | ||||
材料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 材料類 | 理工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工學 |
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學系 | 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 | 理工 | 生物科學 | 理學 |
生物化學與生物技術系 | 生物技術 | ||||
農業生物技術系 | |||||
生物醫學科學系 | |||||
海洋與地球學院 | 海洋化學與地球化學系 | 海洋科學類(含海洋科學、海洋技術) | 理工 | 海洋科學 | 理學 |
物理海洋學系 | |||||
海洋生物科學與技術系 | 海洋技術 | ||||
海洋科學 | |||||
應用海洋物理與工程系 | 海洋技術 | ||||
環境與生態學院 | 環境科學與工程系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生態學、環境生態工程) | 理工 | 環境科學 | 理學 |
生態科學與工程系 | 生態學 | 理學 | |||
環境生態工程 | 工學 | ||||
能源學院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理工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工學 | |
資訊科學與技術學院 | 電腦科學系 | 電腦類(含電腦科學與技術、智慧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電腦科學與技術 | 工學 |
智慧科學與技術系 | 智慧科學與技術 | 工學 | |||
通信工程系 | 電子資訊類(含通信工程、電子資訊工程、積體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 | 理工 | 通信工程 | 工學 | |
電子工程系 | 電子資訊工程 | 工學 | |||
積體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 | 工學 | ||||
軟體學院 | 軟體工程系 | 軟體工程(含軟體工程、數位媒體技術) | 理工 | 軟體工程 | 工學 |
數位媒體工程系 | 數位媒體技術 | 工學 | |||
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 | 建築系 | 建築類(含建築學、城鄉規劃、土木工程(四年制)) | 理工 | ★建築學 | 建築學 |
城市規劃系 | ★城鄉規劃 | 工學 | |||
土木工程系 | 土木工程 | 工學 | |||
醫學院 | 臨床醫學系 | 臨床醫學 | 理工 | ★臨床醫學 | 醫學 |
中醫學系 | 中醫學 | ★中醫學 | 醫學 | ||
護理學系 | 護理學 | 護理學 | 理學 | ||
公共衛生學院 | 預防醫學系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含預防醫學、醫學檢驗技術) | 理工 | ★預防醫學 | 醫學 |
醫學檢驗技術 | 理學 | ||||
藥學院 | 藥學系 | 藥學 | 理工 | 藥學(靶點藥物與藥理學方向) | 理學 |
藥學(藥物化學與資訊學方向) | 理學 | ||||
藥學(藥物製劑與工程學方向) | 理學 | ||||
注:帶“★”號標誌的專業為五年制。 |
注:(1)我校按照專業大類進行招生,每位考生可填報我校四個招生大類(專業)。
(2)招生大類如有調整,請以屆時公佈的為准。
(3)學校按大類招收的學生,實行“寬口徑、厚基礎、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錄取的學生入學後先按大類培養,共同學習“學科通修課程”,二、三年級按照《廈門大學大類招生的學生選擇專業暫行辦法》確定專業(或方向)。
五、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部學生司的相關文件,我校2017年將在澳門招收保送生30名。
六、學費
港澳臺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除以下專業外,其他專業每人每學年5460元。
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和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每人每學年6760元;藝術學院各專業每人每學年9360元;軟件學院和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一、二年級每人每學年5460元,三、四年級按學分收費,每人每學分400元,每學年約為40學分。
七、住宿
學校安排校內住宿,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800-1200 元,4-6人/間。我校將根據實際住宿房間按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收取。
八、獎學金
澳門學生入學後可以申請教育部設立的台港澳僑學生的專項獎學金、 “臺灣、港澳學生寶鋼獎學金”以及校內各類獎學金。
教育部面向全日制台港澳僑學生設立獎學金:本科生一等獎每生每學年獎勵5000元人民幣,二等獎每生每學年獎勵4000元人民幣,三等獎每生每學年獎勵3000元人民幣。
“臺灣、港澳學生寶鋼獎學金”:2016年港澳臺本科學生獲獎名額5名,獎學金10000元/人。
九、入學與身體檢查
a.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為准。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並獲得批准。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b. 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並進行身體檢查。凡不符合澳門保送生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符合入學體檢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
c.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
十、在校管理及畢業
a.被錄取的學生入學後,按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統一管理,學生可免修軍訓及政治理論課等課程。
b. 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畫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c. 寒暑假可自費離境探親訪友。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十一、聯繫方式
單位: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86(0)592-2188888 2187199郵箱:zs@xmu.edu.cn
傳真:+86(0)592-2180256網址:http://zs.xmu.edu.cn
單位位址/郵遞區號: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南路422號,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