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岗位招聘30人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1103 次 日期:2016-10-28 17: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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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30个。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批准成立的高职学院,隶属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规格为县(处)级。学院一校两区,两地办学(乌鲁木齐、哈密),单位编制385名,现实有人数310名,空编75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一

四、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jtzy.net)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至11月10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服从单位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和调整;

5.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见附表);

8.公共基础课教师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性别不限,本硕阶段学习专业相近,年龄在30周岁以下;

9.专业课教师岗:轨道交通类专业的考生(限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兰州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华东交通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等大学轨道交通相关专业毕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非轨道交通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并须有3年以上铁路等轨道交通类企业工作经历;不满足前两项要求的考生,应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且本硕阶段学习专业相近,所学专业还需满足招聘一览表中的专业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0.实习指导教师岗: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40周岁以下,具备相应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有3年以上轨道交通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技能大赛奖励者优先录用;

11.辅导员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12.图书管理员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性别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3.行政干事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性别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4.保卫干事岗: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30周岁以下,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以上年龄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为限,凡属在读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身份者不得报考。

六、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内容,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上报名与缴费时间:

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18:00(周六、周日除外)。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

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未及时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妥善保管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6.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改动)。

7.2016年11月11日起可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8.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职位咨询电话0991-7952209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0.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招考单位。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辅导员岗、图书管理员岗、行政管理岗的人员参加面试,应聘教师岗面试以面试加试讲方式进行,用汉语言进行考试。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笔试侧重考查综合基础知识和工作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对紧缺专业(铁道供电、轨道交通车辆、铁道机车、轨道交通信号、铁道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不足1:3的按拟聘岗位和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资格审核。

(4)笔试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学院网站(www.xjtzy.net)发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在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xjtzy.net)上另行通知(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面试

(1)应聘人员面试(试讲)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注意查看通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内容由学院提前一天通知入围人员,时间为30分钟。

(2)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

(3)面试(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成为教师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及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试讲)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面试(试讲)成绩和总成绩排名。

4.总分计算方法

公共基础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专业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70%

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70%

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图书管理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行政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试讲)将分组同时进行,考官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八、体检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院网站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学院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考察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院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及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本次招聘进行全封闭式监督。

监督人:姜宝平自治区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副组长

监督电话:0991-3689636

监督人:薛刚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监督电话:0991-7922429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院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免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更多信息请查看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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