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红十字事业发展,切实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拟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包括直属各部门机关、乡镇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具体要求和资格审查
1、要求选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工作满5年,政府口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须在原单位工作满3年。
2、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强;工作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根据岗位特殊需要,要求选调人员具备办公室综合管理能力,擅长写作,具有较好的文秘、综合文字方面的能力。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影响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年及以上考核为基本称职、处分期不定等次或不称职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流程
符合条件者,于2016年11月1日—11月7日到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县人民大会堂203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件:报名表(详见附件1)1份,2寸近照两张,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全部报名截止后,根据此次选调岗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直接通知参加笔试。联系电话:68711300,68711301,联系人:雷成宝。
四、考试和考察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分笔试、面试两轮)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50分、面试50分。
1、笔试。试卷内容侧重体现文秘、信息、调研、综合文字等方面的知识、能力,适时组织集中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2、面试。成立面试工作小组,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逐人面试。面试后,根据合成成绩,确定若干名被考察人选。实行等额考察,不足人员依次递补。
3、考察。赴被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现场定向考察,着重考察选调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岗位适应能力。根据考察情况,选拨拟选调建议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定。
五、公示和选调
对经县委组织部审定的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选,予以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苍南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