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温州乐清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对象
来源:易贤网 阅读:1051 次 日期:2016-10-15 13:58:11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温州乐清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认定对象

(一)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二)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已获浙江省统考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