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豫教师〔2016〕102号)规定的农村特岗教师。即经岗前培训合格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公章并由办理人签字)后,免试免费认定与考取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已有相应的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则不再重新颁发低学段证书)。
2.我市2016年招聘特岗教师体检标准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一致,不需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3.2014年、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未认定与考取岗位相一致教师资格的,参照2016年政策继续认定(必须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