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在现行政关系所在机关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条件外,参加人员还需具有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日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新提拔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