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阅读:868 次 日期:2016-10-09 1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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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青白江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于近期开展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注:①党校学历除外,②“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3.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2016年10月12日—10月30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2016年10月12日-10月30日;地点: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3.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0月12日-10月31日;地点:青白江区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28-83680278)。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⑴《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 (注:网报成功后,自行用A4打印,并贴好照片)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式1份;

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⑷体检表一式1份;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1份;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⑺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注:若学业成绩单中注明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课程为选修课的无效,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或区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或区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咨询电话:83680278

六、注意事项:

(一)档案的查询与复印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复印件均需档案管理者和复印者同时签字、盖章,并写明“经核实,此件确系□□□档案原件的复印件。”及查档时间。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应为“人事档案中师范教育类教学大纲开设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单”。

(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报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直接受理,联系电话: 86924849。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报材料由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现场确认,地址:金盾路57号(四川省公安厅左侧),联系电话86135632。

(四)申请人员除了参加试讲、面试等测试外,还须参加本人申请任教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的测试,包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学科(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9月29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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