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致参加2012年山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阅读:838 次 日期:2012-03-21 13: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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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是人才评价和选拔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在管理社会与公共服务中促进公平、体现公正的重要途径,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作用。考生违规作弊,侵犯了守法考生的合法权益,违背了社会公平公正原则,突破了社会诚信道德底线,必须严加防范和打击。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始终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始终对违纪作弊行为保持严肃查处态势。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构建制度与监督、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防范体系和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依法治考,净化全省人事考试环境。

一、健全处理规定

随着人事考试规模的不断扩大,人事考试面临的环境也越来越复杂,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不断增多,手法不断翻新。为严厉打击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9年颁布实施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人社部4号令”)、2011年修订颁布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人社部12号令”)。两部规章分别对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违纪违规行为种类进行了界定划分,统一了违纪违规认定和处理标准,明确了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处理权限、查处程序以及不服处罚的救济措施,同时还规定了对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人社部4号令”和“人社部12号令”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人事考试违纪处理领域从此有法可依,对于规范违纪违规行为查处、震慑各类违纪违规人员和不法分子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更好地落实“人社部4号令”和“人社部12号令”,进一步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我省适时修订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行为规范》、《巡视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了违纪违规处理权限,细化了查处程序,对违纪违规处理的证据收集与保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类规范的出台实施,使违纪违规处理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有力的维护了广大遵纪守法考生的权益。

二、严格考场管理

考场纪律的好坏直接影响考试的公平公正,我省始终把考场管理作为考试组织实施的重点,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一是加强监考工作。精心选择考点考场。在人事考试规模不断扩大、考点考场资源日益紧缺的背景下,我省坚持高标准选择考点考场,对考风考纪较差、不能达到考试组织要求的考点坚决撤换。每次考试前都与考点签订协议,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环节,将责任明确到每位考务工作人员。认真选派监考人员。每个考场均配备两名以上认真负责、经验丰富的人员承担监考任务,具体负责考试期间考场秩序维护、试卷管理、考场内违纪违规查处等工作。强化考前培训。所有监考人员考前必须接受严格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监考人员行为规范》和《监考人员任务分解表》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二是加强巡视工作。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严谨的同志承担考试巡视任务,主要负责对考试组织管理、安全保密工作和考点工作人员遵纪守规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巡视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保密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巡视人员行为规范》、常见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方法等。考试期间,巡视组长为巡视人员随机划分责任考场,做到岗位清晰、职责明确,便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次大型考试,我省还派出由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带队、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联合巡视组,分别对各考区进行巡视、指导。三是建立协调机制。面对越来越猖獗的高科技作弊、集团化作弊,我省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公安、教育、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协同作战,主动出击,坚决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仅2011年,全省利用无线电监测技术就查获向场内传送答案案件十余起,多名违法分子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力打击了违纪违规人员的嚣张气焰。

三、加强技术监测

近年来,为加大打击考试作弊和违纪违规处理的力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研究开发了雷同试卷监测技术,通过对所有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客观题答题卡作答信息进行比对,得出雷同试卷监测结果。目前,这项技术已通过我国心理学界、测量学界权威专家组的鉴定,并被广泛应用于客观题考试的雷同试卷监测。该技术的应用,提高了雷同试卷认定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出现雷同试卷,有三种原因,一种是自己的试卷被抄袭,第二种是抄袭了别人的试卷,第三种则是利用高科技工具向考场传输答案。为维护人事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作弊行为,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一是根据“人社部4号令”和“人社部12号令”及有关规定,对参与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考生,一经查实都将严肃处理。请广大考生考前充分了解有关法规要求,既保证自身依法、诚信参加考试,也不要为他人违纪违规提供便利。二是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以提供正确答案或篡改考试成绩为幌子,诈骗考生钱财。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此类信息,避免上当受骗。三是雷同试卷监测技术已被广泛应用,非法获取使用作弊团伙提供的答案,以及抄袭别人答案或将答案提供他人抄袭的,都难逃被查处的命运。

四、加大惩处力度

我省人事考试机构在考务政策制定、报名审核、考场监督、阅卷核查等多个环节下功夫,把考试期间的违纪违规查处与考前审查、考后监测结合起来,实现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全方位预防打击。在报名确认及证书办理阶段认真落实审查责任制,有重点的打击使用假身份证、假学位学历证书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在考后阅卷阶段,使用雷同试卷监测技术,跟踪查处违纪违规行为。2011年,全省共查实处理各类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人员4000余人。

五、建立完善信息库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都建立了违纪信息库,所有违纪人员信息纳入违纪信息库管理,详细记录违纪人员的违纪时间、违纪科目、违纪情节等信息。目前,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对违纪信息库实现了信息共享,对进入违纪信息库的人员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等人事管理等方面,从严审查,跟踪管理,以促进诚信水平的提高。同时,将信息提供给违纪人员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督促违纪考生所在单位对违纪违规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下一步,我省将尝试把考试诚信信息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提供给有关机构和咨询单位,对违纪违规人员在办理银行贷款、企业登记、参加教育、司法、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等业务时重点审查,加大违纪违规成本。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在广泛进行诚信教育,普及道德规范,提高诚信意识的同时,建立健全失信惩罚机制,促使应试人员把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统一起来,引导越来越多的应试人员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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