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15、2016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18年及之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之日前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不限”是指“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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