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简称中欧能源学院),英文全称China-EU Institute for Clean And Renewable Energy(简称ICARE)是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启动后续计划的中欧高等教育合作平台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在工程教育合作领域第一个重要合作项目。在世界关注气候变化、能源、环境、食品和可持续发展的今天,这项合作对中欧乃至世界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全国专一开设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欧能源学院提供多元文化及语言交流背景下的高质量硕士教育、职业培训、研究和项目咨询(含博士研究生交流培养)活动,旨在培养有国际视野的能源领域研究人员、咨询人员、工程师、管理者以及领导者等高素质人才,为中国建设可持续能源行业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学院于2012年3月获得中国教育部批准设立,正式启动硕士研究生全球招生计划。
一、办学优势及硕士项目
依托中国和欧盟重点大学的优势教学与研究资源,学院掌握世界领先的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科教学师资力量与科学技术知识,这些都将极有力地支持和推动学院在能源领域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活动的开展。
在硕士研究生三年培养期间,制定了1年的课程学习和不少于1.5年的研究实习的培养计划,授予华中科技大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
二、研究方向
学院围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能源效率五个技术领域开展人才培养,并可根据未来能源发展和能源领域人才需求设立新的人才培养领域。
三、课程体系
学院按照五个研究方向建立了课程模块、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学大纲和相应师资,实现中英双语教学,在课程学习之余着力提升学生的语言交流能力和国际化视野。
基础理论课程是针对可再生能源领域开设的综合性基础课程,旨在介绍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程是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能源效率模块课程,学生将按模块范围选择必修课和限选课,也可以跨模块选修其他课程。通过从基本技能到专业技术的训练,培养学生具备寻求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教学师资
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的要求和清洁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发展聘请中外教授参与教学、研究生指导和研究合作。目前学院中欧导师200多人,其中欧方导师约60人。学院已开设中方课程7门、欧方课程17门,实行全程英语教学。学院每年招收约10%的国际学生,实行同堂授课。同时,教授可以通过学院平台招收优秀学生加以培养,目前研究生指导工作主要由中方导师负责。
五、学费和经济资助
目前,中欧能源学院的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的现行规定执行。
中欧能源学院实行全面的研究生资助制度。研究生资助体系包含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每年学院资助部分学生前往欧洲大学、实验室、机构或国际企业参加不少于4个月的学习和实习,进行1学年以上的博士生交换培养。
六、学术交流及国际合作
学院面向中欧大学能源领域专家,以加强在清洁与可再生能源领域内的科技合作与创新交流为宗旨,通过组织和申请国际科研合作项目;提供学校、企业及政府部门合作研究及咨询;举办高级别国际会议和论坛,向学生和其它目标群体提供与国内外清洁可再生能源行业的著名专家沟通的机会,提供中欧大学博士研究生之间的交流互访机会。
七、学生情况
学院现在读中国研究生人数160余人,国际研究生10余人。学院过去几年每年资助约40%的学生赴欧进行4个月至1年的实习或学习工作,其中部分学生获得在欧洲大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机会。学院已有约40名分别来自牛津大学、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巴黎高科等多所著名大学的国际学生来学院开展实习。未来几年,学院将同更多的欧洲名校建立合作关系,国际学生校友会联系层次不断提高。
八、就业情况
学院自成立以来,已有四届共204名中国学生和8名国际学生在学院修读课程并顺利毕业,其中199人获得了中欧双方学位。毕业生中有23人继续深造(11人出国读博,12人国内读博)。学生的国际视野、中欧教育背景、工程和语言能力在就业或升学时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居全校前列。
九、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籍与学位 | 招生对象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学籍:华中科技大学中欧能源学院 硕士学位: HUST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 | 招收能源动力、机械、材料、电气、电子、光电、水电、控制、环境、建筑规划、生命科学等专业拟在清洁与可再生能源领域深造的推荐免试生。 |
十、申请条件
1. 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 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4.具备满足中欧能源学院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十一、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在2016年10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网上缴费,并网上提交PDF版以下材料:
1) 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证实成绩单;
2) 外语水平证书以及其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
3)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4) 《攻读学位研究计划》;
2.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严格按照上述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经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审核合格后,学院在考生报名一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2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将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将在院系网站主页(http://www.ceicare.edu.cn/ )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和相关信息,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于2016年10月底截止。
5.考生参加复试。
1)参加复试人员分数线基本要求:
符合学院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经学院材料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学院复试的申请者。
2)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安排:
复试时间:复试时间于10月底截止。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可以选择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进行面试,复试时间、地点以协商确定为准。
复试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
请注意: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或不满足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标准,取消入学资格。
3)复试要求
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2-3人组成。复试小组根据申请者的面试结果作为复试最终成绩。
6.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2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我院将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7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十二、培养特点
我校接收的推免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 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 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 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十三、服务与信息提供
1. 中欧能源学院接收推免生咨询
电话:027-87559713,027-87559714,刘老师
QQ咨询群号:462889080 群名:2017中欧能源学院推免
学院网站:http://icare.hust.edu.cn/;www.ceicare.edu.cn
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27-87542552,027-87541746
邮箱:zhaoban@mail.hust.edu.cn
网址:http://www.hustzs.cn(提供在线咨询)
3.华中科技大学监察处
电话:027-87542001,027-87543616
附1: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2017级导师库名单(更新中)
http://icare.hust.edu.cn/yjsjy/zs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