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团风县乡镇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团风县2016年乡镇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团风县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考核、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若有考生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资格,则按以下原则进行递补:①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②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取笔试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
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考生必须向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弃权声明。
考核、体检递补名单在团风县政府网、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递补公告。
递补考核、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二、考核
(一)考核的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拟聘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拟聘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或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参与过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应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的;
8、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规定的应聘条件;
9、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10、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方法
1、成立考核组。由县教育局抽调专人成立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提前联系考生。各考核组提前与本组考生联系,安排考核对象写出个人工作总结(在职人员近2年内、非在职人员在校期间和毕业之后的情况)。考核对象为在职或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工作单位或学校出具考核对象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或院校公章),并提供被考核人档案。
3、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根据考生情况和工作实际,采用实地考核和函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有工作经历且其就业单位在黄冈市内的和毕业院校在黄冈市内的应届毕业生两类人员采取实地考核的方式。考核组与相关人员座谈。座谈对象为现工作单位的单位领导、同事或服务对象,居住地所在社区负责人和邻居等,了解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和生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考核组与考核对象面谈。与考核对象见面,了解其思想素质、能力业绩以及到单位工作的决心、打算和真实想法等(考核小组做好相关情况的记录)。
对有工作经历其就业单位在黄冈市外的和毕业院校不在黄冈市内的应届毕业生两类人员采取函调的方式。由县教育局向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院校)党委(组)、组织或人事部门发出公函(调阅档案,并请所在单位(院校)提供考核对象的现实表现材料)。
4、查阅档案和有关资料。主要核实以下情况:①了解其档案资料是否连续、完整,是否与报名信息一致;②了解其学籍档案,核实其学历;③核实其工作经历,了解其工作实绩;④了解其是否因违纪违规受过处分;⑤查阅档案材料是否存在涂改、伪造等弄虚作假问题。⑥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⑦其他情况。
5、形成考核材料上报。考核工作结束后,各考核组要根据考核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聘用建议。
(三)考核纪律要求
1、在考核工作中,要做好谈话记录,注意保密。未经批准,考核组成员不得将考核结果告知考核对象及其相关人员。
2、坚持考核工作回避制度。凡与考核对象有规定回避关系的,不得参与考核。
3、考核工作人员要注意廉洁自律,凡是发现在考核工作中有违纪现象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实行考核责任制。考核组成员对其承担的录用考核结果负责。
(四)考生需要准备配合的工作
1、下载综合考核表。由考生考核前在团风县政府网(www.tfzf.gov.cn)上下载《团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考核表》和《团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告知书》(附件2),两份表须正反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2、相关部门签署考核意见。考生根据考核内容和自身实际情况到相关部门接受考核并提请考核部门在《团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考核表》和《团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告知书》上相应栏目内签署相关意见并盖章。
3、考核对象需提交的相关材料。①个人近几年思想工作总结;②考核对象曾经工作的单位出具考核对象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③《团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考核表》(此表正反面均应盖章确认);④被考核人档案; ⑤被考核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其他证书(含各类资格证书)原件。
采用实地考核的,以上材料当场交各考核小组。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的,鉴定材料以扫描件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其他材料由个人报送。对未按时报送考核材料的考核对象,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各考核组负责做好接收材料记录。
4、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考生于9月13日-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团风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调档函。(档案必须密封)
三、体检
1、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9月23日一天完成。
2、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
考生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350元(不含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时由体检医院体检中心现场收取。
3、实施步骤
(1)考生召集、点名。(县教育局负责)
体检对象召集地点拟定于团风县教育局院内7:30集中。工作人员负责体检对象点名,并于7:40左右引领体检对象至体检医院封闭室,由县教育局发放《体检考生须知》并组织考生学习。
(2)体检对象身份审核、抽签、缴费、抽血
工作人员分工协作,组织体检对象依次完成身份核对、抽签、缴费、抽血工作。身份核对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实施,抽签由殷德毅、何国舟等负责,缴费由体检医院负责。为了保证体检过程的公平公正,体检实行体检对象非实名制,生化(血液)检查项目实行“双盲法”,即体检对象现场抽签确定体检顺序,体检对象的体检表上及整个体检过程仅有编号,而抽血化验单由工作人员进行编号,体检对象并不知道自己的编号,医生也不知道每张化验单对应对象的姓名。由体检医院负责制作两套血检标签。
(3)进行其他检验项目
引导人员负责带领体检对象赴不同区域完成其他项目,需要强调的是,人员不能散乱,体检对象的体检表必须由引导人员统一管理,不得交给对象本人。
(4)体检表整理汇总
引导员仔细核对体检对象的检验项目,确认所有项目完成后方可允许体检对象离开体检医院,同时将体检对象的体检表及时交医护人员统一汇总。
(5)体检结果反馈
集中体检完成后,医院必须在限期内反馈体检结果。每个体检项目医生实行签字确认负责制,主检医师需要作最终体检结论,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医院和医生必须对体检结果严格保密。
(6)组织复检
根据医院反馈结果,通知需要复检对象参加复检,需要注意:一是必须按有关规定通知相关人员复检;二是复检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对于复检项目、次数必须按规定执行;三是复检结论和最终结论未定时,不得通知递补对象。
(7)体检工作总结
根据集中体检、复检、递补体检对象体检等情况,整理出参加体检人员、通过人员、弃权人员、体检不合格人员、递补人员等信息,对于特殊情况资料须存档备查。
4、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9月23日上午7:40前到团风县教育局院内集中,然后统一前往指定的医院。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拟聘用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方可用餐。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并向县教育局提供妊娠期相关证明,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5)体检结束后,县教育局将在3日内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教育局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带2寸照片1张。
(8)延期体检考生的相关事宜以体检医院书面意见为准,体检时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及其监察部门参与。
联系电话:0713-6150711
0713-6307812
附件:
1、2016年团风县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2、
团 风 镇(3人):陈鑫林 田 慧 王 珊
方高坪镇(3人):周 静 许叶萍 陈 润
回龙山镇(1人):林虹利
马曹庙镇(1人):王 丽
上巴河镇(1人):钟梦颖
总路咀镇(1人):夏 婉
但 店 镇(3人):刘凯芮 张 曼 汪 芳
贾 庙 乡(2人):华 思 罗 筱
杜 皮 乡(2人):王拾林 张 娅
淋山河镇(3人):王 平 钟 杨 熊彬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