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具体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的范围、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莲都区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已登记),身体健康;
(3)工作满3周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情况);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2.其他条件(详见2016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安监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三、选调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下载,并由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和证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已登记)的有关材料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2张(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于2016年9月2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莲都区安监局2楼办公室(报名地点:丽水市解放街132号,联系电话0578-2058822、2058825),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招聘岗位不予开考。
3.笔试:笔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莲都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5.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占总分数的20%。考察工作参照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有其他行政执法类相关工作经验的或学习法律、理工类、职业卫生类专业的,可占考察分值的20%。
6.公示、选调:根据考察情况决定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0578-2128695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578-2058822、2058825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5日
附件1:2016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附件2: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