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6号)和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的“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和省公务员主部门确定的公安专业职位1:2的开考比例,现公布东营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核减职位计划情况:
序号 | 报考职位 | 招考 | 缴费 | 处理意见 |
计划 | 人数 | |||
1 | 莘县法院专业技术 | 1 | 0 | 取消录用计划 |
2 | 阳谷县人民法院 | 1 | 2 | 取消录用计划,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
专业技术C | ||||
3 | 阳谷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 | 1 | 1 | 取消录用计划,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
4 | 莘县地税局 | 2 | 3 | 核减录用计划1人 |
基层税收管理职位A |
咨询电话:0546—8381726,8381630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