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