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工作方案,特此公告。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系隶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创建于1952年,1993年被评为“省(部)重点中专学校”;2006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8年被省扶贫办确定为:“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学校有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位编制160名,编制结构情况分别为:专业技术人员80名,管理人员40名(含校、科级领导),工勤人员40名。目前我校在编在岗人员95名,其中专技术人员65名,管理人员23名,工勤人员7名,仍有空编。因工作需要,我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⑸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⑹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⑺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㈡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
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或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
六、招聘程序
㈠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釆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⑴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曰8时至30日17时。
⑵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办公室(地点:海口市白水塘48号;电话:66815817;传真:66817557;电子邮箱:nkwx66815678)。
3、报名要求:
⑴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以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虛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⑵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㈡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㈢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负责。
1、笔试时间:
2016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
⑴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釆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其他)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⑵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⑶面试考官为每组7人(或5人),从省卫计委直属四所卫校及专家中抽调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其中本单位面试评委不超过60%。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网进行公布。
㈣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㈤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㈥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的相应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办公室符晓强
联系电话:66817557
传真:66817557;
电子邮箱:nkwx66815678@163.com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66815817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