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筑工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有关规定
来源:易贤网 阅读:590 次 日期:2016-08-09 14:03:31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筑工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有关规定”,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总则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在保证室内热舒适环境的基础上,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应根据节能诊断结果,结合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从技术可靠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选取合理可行的节能改造方案和技术措施。

二、节能诊断

(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对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节能诊断。

(2)对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根据气候区和外围护结构的类型,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节能诊断:

三、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

1.一般规定

2.外围护结构单项判定

3.综合判定

四、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

1.一般规定

2.外墙、屋面及非透明幕墙

3.门窗、透明幕墙及采光顶

五、可再生能源利用

(1)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有条件的场所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2)建筑物有生活热水需求时,地源热泵系统宜采用热泵热回收技术提供或预热生活热水。

(3)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应根据当地的年太阳辐照量和年日照时数确定太阳能的可利用情况。

更多信息请查看工程类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工程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