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选调公务员资格条件
来源: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2006 次 日期:2016-08-04 11: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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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历和岗位要求:拥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财经和乡镇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日以后出生);

4.丽水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管理),且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身体健康,能适应选调岗位的工作需要;

6.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8月3日。选调岗位实行最低服务期限,选调后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周年方可提出调动。

2016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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