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方式
招聘工作由玉溪市人事局、玉溪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共同组织,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和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考岗位及条件
(一)招考岗位:红塔区地方统计调查队工作人员4人,江川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工作人员4人,易门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工作人员5人,元江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工作人员4人,峨山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工作人员2人,通海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工作人员3人。岗位要求如下:
序号 | 县区 | 招考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 |
1 | 红塔区 | 4人 | 专科及以上 | 统计、法律、财经类 |
2 | 峨山县 | 2人 | 专科及以上 | 法律、计算机类 |
3 | 通海县 | 3人 | 专科及以上 | 统计、法律、中文、行政、计算机、财经类 |
4 | 易门县 | 5人 | 专科及以上 | 专科及以上 统计、法律、中文、行政、计算机、财经类 |
5 | 江川县 | 4人 | 专科及以上 | 专科及以上 财会税务审计、统计类 |
6 | 元江县 | 4人 | 专科及以上 | 统计、法律、中文、行政、计算机、财经类 |
(二)招考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协作精神。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至197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所需专业条件。
岗位专业要求:统计、法律、中文、行政、计算机、财经类专业(详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以来云南省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考录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